失意的小说家兼教授塞隆尼斯·“蒙克”·埃里森(杰弗里·怀特 Jeffrey Wright 饰)出于怨恨,用开玩笑的方式写了一本小说,书中充斥着古怪刻板印象的黑人形象。不料这本书出版后大受好评,不仅获得文学大奖,还被拍成电影。
3.5 这部电影现实里的存在状况就是对电影内容的最大讽刺。集结所有美国主旋律的要素,从而削弱了内容的批判性,变得极为温和。幽默温情爽片。
电影试图讥讽“虚伪”,但其故事搭建本身也有点虚伪。黑人对自身处境的再认识,实际上他们的文化已经是与白人文化同构到一个文化语境里了,彼黑人未必是此黑人,都是美国人罢了。
男主角真的是从头喝到尾,连跟人吵架都一定要先喝完杯中酒再拂袖而去,其他家庭成员的人生困境也都很“白人”。两条线的对照制造出好多笑料。讽刺之余又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命题:当一个人所处的群体属于弱势或少数,但自身却有诸多特权或者已经非常成功的时候,该如何看待自己的身份认同?
其实有一些好的点,比如production is weirdly reminiscent of 10s comedy,但两个third act都太有问题了(映后说pre production最后一个月的结尾还都是第二个thrid act,这样至少有一些虚构的真挚?
干瘪的概念而已,观点有益但情节乏味影像质感也很差,这类电影可以对比《不要抬头》,以一个设想为起点,开始多线延展,呈现各种可能性,反映社会的多层面向,从而达到讽刺效果。而这个电影的视点基本集中在自负男主,和他的狗血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