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Stéphane Belcourt同意成为一款著名白兰地两百周年庆典的品牌大使,多年来第一次回到家乡。在那里,他遇到了初恋的儿子卢卡斯。回忆涌向了他:无法抑制的吸引力,身体在欲望的热量中融为一体,一种永远无法透露的激情……他初恋的名字叫托马斯。那时他们17岁。
客观3.3,感情分3.5星。功成名就的中老年男作家回到故乡开展商业活动,遇到当年自己初恋男友的儿子,从儿子的口中得知几十年没见面的已经去世的初恋后来的故事。回忆自己当初美好的记忆,终于决定鼓起勇气,不再欺骗。故事老套,主题很好。只希望,有些我爱你啊,说得越早越好。
改编的很好,我本身就很喜欢原著,字里行间都是流水般平静和淡然,读罢心里却像被压了一块巨石那样沉重;电影把原著里的三个时间线整合在了一起,也在戏剧冲突上做了升级,一个周末的时光揭开尘封35年的回忆,虽然1984部分描绘上细腻不足,但故事整体上的确讲的更精彩,结尾也处理的更加温暖。电影最大的改编是整个删掉了2007年的故事,也好,倒也是冲淡了一些原著结尾的苦闷与遗憾。但无论是电影还是原著,那唯一一张的彩色照片,那一封到最后也没寄出去的信,那只属于两个十七岁少年的隐秘的爱情故事,都还是让人那么动容…他曾无数次挣扎自己对于那个金发少年而言是否只是发泄欲望的工具,而迟到35年后才确认那的确是一份双向奔赴的爱…所以如今释然了吗?一切终究却也回不去了…但心里仍是温暖的,那个人原来也一直在守候着这份爱啊…
稍显俗气 但合格
这部就不写评论了,想说的话,或者说,我为什么在豆瓣写了几十万字的同志影评,电影的结局已经替我说了:他/他们度过了被大多数人定义的“正常”的一生。即便他/他们终其一生都在欺骗。……他本可以抹去一切往事的印记,但他没有。他保留了信件,电子邮件,一张照片,好让我们得知关于他的真相。他知道那个探索真相的人是儿子。他从未怀疑过自己的儿子,永远不会。通过信件,他最终克服了他的羞耻,找到了向儿子坦白的勇气。就像他最终说出压抑了一生的秘密。……我们为某人写作,是为了偿还他们所给予我们的,肌肤之上的余热。初拥着震颤的躯体时,因欣喜而战栗。沐浴在恋人的注视下,因存在而欢愉。我们为某人而写作,是为了不辜负他们对我们的爱。我们为了某人写作,是为了让他们重现于世。重现于我们和他们的人生中。
完全看不进去。